基金的利润分配政策


基金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不分红、到点分红和定期分红三种不分红是指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将可分配利润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份额净值的增加,这种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实现基金投资收益。到点分红是指当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条件时则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例如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一定金额,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某一指标或一定比率,基金份额净值超过一定金额等。定期分红是指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时点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如果满足收益分配条件,则进行收益分配,例如每半年末、每季度末或每月末等。

 

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原则


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利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90%。封闭式基金当年利润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然后才可进行当年分配。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原则


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利润分配比例一般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方式。


货币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因此,周五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并不参与周末的分红,周五赎回的货币市场基金仍可享受到周末的分红。货币市场基金采取“每日计算收益、按月结转份额”的方式对投资者分配收益,通常用“万份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来衡量货币基金利润分配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