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原则中有“数量相等”的要求,对此不能机械理解和简单套用。考虑到期货市场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套期保值也可能导致获利机会丧失的弱点,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风险承受能力对套保数量进行平衡。


  所谓保值力度,是指企业参与保值的数量占企业消耗量(对消费企业)或产量(对生产企业)的百分比。保值力度介于0与100之间,零代表“不保”,100代表“全保”。如果超出100,就是“保值过度”。由于保值过度部分的头寸等同于投机,故套期保值企业应该杜绝出现“保值过度”的问题。


  一般而言,不同企业保值力度大小的设定,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层。通常情况下,50%的力度可以考虑作为一个经常的立足点,而数量增减与调整可以根据不同的市况进行。比如,对需要销售该品种的企业而言,当后市发展比较乐观或在牛市中,可以考虑压缩到1/3;当后市比较悲观或熊市中,可以考虑增大到80%乃至更多。反之,对需要采购该品种的企业而言,当后市发展比较乐观或在牛市中,可以考虑增加保值力度;当后市比较悲观或熊市中,可以考虑压缩保值力度。总之,既要考虑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又要考虑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对于刚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企业,考虑到经验不足,将保值力度控制在更低一些的水平,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