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保证金

  我们已经知道,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即称为追加保证金。


  强制平仓

  如果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账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某客户账户原有保证金500000元,某日上午,在指数2200点开仓买进5手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午后指数一路下跌,该交易者没有平仓。当日结算价为2150点,假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手续费为单边每手0.3,则客户的账户情况为:
  开仓买进5手时需要保证金=2200×300×5×15%=495000元
  支付手续费=2200×300×5×0.3=99元
  可见,开仓时资金还是足够的,但由于指数当日下跌,结算价为2150点,该交易者: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2150-2200)×300×5=-75000元;
  扣除当日亏损及手续费后实际当日权益=500000-75000-99=424901元;
  而5手合约持仓需要保证金=2150×300×5×15%=48375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424901-483750=-58849元
  权益小于保证金,导致资金余额为负数。

  显然,要维持5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58849元,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58849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424901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424901/2150×300×15%=4.39手。因此,期货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1手。



  爆仓

  爆仓是指账户权益为负数,意味着保证金不仅全部输光而且还倒欠。在正常情况下,逐日清算制度及强制平仓制度下不会发生爆仓情况。比如,我国的股指期货自推出至今从未发生过交易者爆仓的事故,这是因为股指期货从未出现过涨跌停板,一旦交易者的保证金不足而不能及时补足,期货公司立马采取强平措施,还是能在最大程度上防止爆仓情况出现的。

  商品期货中的涨停板幅度相对较小,出现涨跌停板行情是完全有可能的,但由于保证金比例通常大于涨跌停板幅度的150%,通常不太会发生第一个停板就爆仓的事故。但是,如果出现连续同方向停板时,期货公司对保证金不足的交易者采取强制平仓措施时有可能无法奏效,在这种情况下,便有可能会出现爆仓的情况。比如,2008年国庆长假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商品期货出现大面积连续跌停板,有一些持有多单的交易者因为无法平仓,最后出现爆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