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时间,通常交易所都会规定一个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若超过最后交易日,交易者仍留有持仓头寸,就必须进行交割。交割方式有两种,即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是指买方拿出全部应付货款,卖方拿出全部应交货物,在交易所的安排下进行交换。现金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按照合约交割价对合约盈亏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的结算价规定为: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实物交割的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商品期货一般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中金所的国债期货也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的一般程序是:卖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开具仓单,再经交易所注册后成为标准仓单进入交割期后,卖方提交标准仓单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提交足额贷款,到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


  有些交易所规定,在最后交易日之前交易者也可进行实物交割。这种交割方式称为分散性交割,比如,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进入交割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中任何一个交易日,卖方都可以主动提出交割。交易所根据卖方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这一日被称为配对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收市前应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这一日被称为通知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9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9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从卖方提起交割到实施的时间总共为三天,故这种交割方式也被称为“三日交割法”。


  中金所的国债期货也可以提前交割,当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客户可以申请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集中交割。


  交割违约与交割违约的处理



  为了防止交易者可能产生的违约企图,交易所通常都制定非常严厉的制裁措施。由于对交易者来说,违约的成本比履约还高,故交易者自然会慎重对待交割问题,因而在期货交易的实际交割中,违约的事情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的。


  对实物交割的买方而言,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交割期限内未解付货款或解付不足;对实物交割的卖方而言,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交割期限内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及相应的票据。如果买方违约,交易所会代替买方履约,将接下的实物在市场上采取竞卖方式卖掉。违约的买方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其他处罚。同样,如果卖方违约,交易所将在市场上采用征购方式购买合格的实物。违约的卖方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其他处罚。


  对现金交割而言,交易所只是按指定价格对交易账户的盈亏进行清算,由于买卖双方在清算之前本身就有足够的保证金,因此不存在违约的可能。